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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天津市2021年“双一流”高校 及市属高校招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吸引更多“双一流”高校学子来津追逐梦想、施展才华,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我区拟组织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赴部分“双一流”高校及市属高校开展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天津工业大学    

520日(星期四)14:00-16:30,天津工业大学创新广场

(二)河北工业大学    

521日(星期五)14:00-16:30,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图书馆西侧

(三)天津科技大学  

528日(星期五)1400-1630,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

(四)山东大学(威海)    

525日(星期二)14:30-17:00,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海洋学院大厅

(五)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526日(星期三)9:00-11:30,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研究院大厅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

结合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定位,市十大产业人才联盟、信创产业和新动能引育领域,人才需求旺盛、具有较强发展动能的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各招聘单位仅限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各1人参加活动。

三、招聘对象

举办活动各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

四、展位及场地安排

会场为每家单位提供展位1个(规格为1.2米宽、一桌两椅)。

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材料报送

参加活动单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制作展牌,每个独立展位2块展牌。请各单位于513日(星期四)前,将招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聘信息报名表》(附件1)、《参会回执》(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标题统一为“生态城+单位名称”。其中,招聘单位简介300-500字,招聘信息不超过800字,一般不使用表格,如有图片应不小于1MB。不得要求应聘者需具备工作经验,不得含有性别、民族等限制条件。招聘信息一经申报,不得改动。参会单位最终以市人社局审定确认为准。

(二)活动费用

本次活动场地费、统一制作展牌费用由市人社局负担;赴外省市院校招聘的单位,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各参会单位自理。

(三)招聘进度

请各单位于招聘会结束前半小时上报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我区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向重点单位了解招聘进度。

人:张甜

联系电话:022-66328103

电子邮箱:yanmin.wang@zhaopin.com.cn

附件:1.招聘信息报名表

2.参会回执



附件:
/CMS/upload/files/2021/5/附件1.招聘信息报名表.xls
/CMS/upload/files/2021/5/附件2.参会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