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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态城2021年度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89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天津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本市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一下简称申报人)需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层级规定的申报条件,一般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天津市设置27个职称系列(见附件1),各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负责,已完成职称制度改革并实施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执行。

(四)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生态城人社局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五)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申报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或专业)职称。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六)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卫人〔2021340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各项政策。

(七)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德育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要求,学前教育教师、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可参加相应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参加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流程

(一)开展申报推荐

各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依据相应职称评审方案,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3),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

(二)开展申报材料初审

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1011日至1112日向生态城人社局提交《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4)纸质版进行初审。

(三)开展线上申报

为落实全国职称评审系统并轨要求,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升级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在职称评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在线填报本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线确认并提交至我局,我局于1130日前完成确认并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专家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各职称评审会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职称评审,全部评审工作原则上于2022128日前完成,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评审结果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职称证书的制作,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做好服务。我局将组织开展职称服务月活动,届时将深入园区宣传政策,请各单位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严格落实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请认真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做好审核推荐,保证质量。于1011日至1112日期间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进行初审。单位申报5人以上请提前预约审核。

(三)请以各评委会发布的2021年职称评审方案为准,申请前请务必登录相应专业评委会网站(见附件2)查阅相关要求。各评委的评审方案于930日前向社会公开。

人:张甜

联系电话:生态城人社局 022-66386789

职称评审系统 022-23269010

   点:中泰大道与华三路交口中新友好图书馆B2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13号窗口。

附件:1.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设置表

2.天津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表

3.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4.初审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
/CMS/upload/files/2021/9/附件1.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设置表.docx
/CMS/upload/files/2021/9/附件2.天津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表.doc
/CMS/upload/files/2021/9/附件3.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CMS/upload/files/2021/9/附件4.初审提交材料清单.docx